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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《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》,公布了2022年度最新的公积金基数调整标准。 调整政策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,原则上应于2022年9月底之前做好缴存基数调整工作。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900元;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280元。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,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各12%。 一、各缴存单位应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,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所有职工的缴存基数调整结果应在单位进行公示,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《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》交各单位缴存银行办理调整。 二、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后月缴存额如低于本人原月缴存额的,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,到单位缴存银行办理调整。 三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,不得不调、少调或多调,并按照国家“控高保低”的要求,纠正违规行为,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 四、各单位接到调整通知后,非单位网厅用户到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复制本单位《缴存基数调整清册》,按要求填列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手续。 五、单位网厅用户登录单位网上服务大厅,本次基数调整人员无下调基数的,从“单位汇缴”模块中点击“当月有变化”进入,点击进入“基数调整”模块后,选择“基数调整”功能后在该功能菜单中点击“导出文件”,下载本单位《缴存基数调整清册》,按要求填列好后,在“文件导入”功能菜单中导入填列好的《缴存基数调整清册》。本次基数调整人员有下调基数的,从“单位汇缴”模块中点击“当月有变化”进入,点击进入“基数调整”模块后,选择“基数申报”功能后在该功能菜单中点击“文件导入”功能导入需申报下调基数的人员,在“资料上传”功能中上传下调基数的职工签字确认的纸质材料(加盖单位公章),待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,进入“基数调整”功能进行基数调整。 六、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按相关规定办理,调整时间按通知要求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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